
为不断提高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根据市检察院党组工作安排,近日,全市案管条线召开了《实施细则》研讨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岳岐峰主持,市检察院案管办全体人员、各基层院案管部门分管领导及案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紧紧围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采取了“一院一发言一交流”的方式,各基层院就《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思考体会做了交流,并就本院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思路做法进行了分享,就案管部门要如何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枢纽作用进行了研讨,如晋源区检察院开展了“百案大评查”活动、尖草坪区检察院出台《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市检察院案管办对《实施细则》进行了针对性地解读并对各院落实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做了回答。
会议强调,一是要正确看待考核变化。“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是最高检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司法规律、符合基层期待。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最高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正确看待数据、正确看待考核、正确看待管理,要密切关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发展态势,避免“大起大落”“急转弯”,要锚定全年工作目标抓落实、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圆满收官。二是要积极转变管理理念。这个转变是从简单的数据管理到关注办案质效、尊重司法规律、构建新管理体系的转变。今后评价工作要更加关注个案,要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认真落实《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制追究惩戒为抓手,是市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此次会议既是一次研讨会,也是一次动员会。各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工作要求,将《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传达至每一位员额检察官,同时要结合各院实际,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如何真正抓实抓好“三个管理”这一新课题,以更多实践、更多思考、更多交流促进《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推进太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