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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4月11日在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茂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12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目标,以“1115”总体思路为指导,以“三比一创”活动为总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原有良好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围绕“项目落地年”和整治“吃拿卡要”专项活动,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创优发展环境,保障重点项目专项检察活动实施方案》及5项配套措施,把五个方面29种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列为打击重点,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安全诚信的投资环境。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了我们的经验做法。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证券、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经济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5件363人,提起公诉319件461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资源开发、产权交易、工程建筑等重点领域,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65件71人。

突出保障民生民利。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检察监督的现实针对性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招生考试等领域职务犯罪27件29人;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37件43人;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16件16人。加大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民事案件的支持起诉力度,支持起诉181件。对2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深入开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活动,开通检察环节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在阳曲县泥屯镇、娄烦县静游镇和城关镇设立派出检察室,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二、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217人,提起公诉6866人,不批捕670人,不起诉378。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3811人,提起公诉4652人继续推进和完善刑事和解工作,努力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和解、和睦、和谐,办结的34起刑事和解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重新犯罪,没有被害人因权益保障不到位而提出申诉。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接待工作,探索完善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工作机制。接待来访群众931人次,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线索760成功化解上级交办的24起信访案件(包括5起15年以上的信访积案)。认真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办理刑事申诉案25件,刑事赔偿案4件。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5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金112万余元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结合执法办案,主动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建议28份。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积极探索亲情会见、案后帮教、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4件443人,依法不批捕65人,不起诉27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在尖草坪区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并积极参与“新航家园”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提供教育、咨询、辅导等帮助。

三、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工作重点,严查职务犯罪。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大要案为重点,进一步办案力度查办职务犯罪192件245人,同比分别上升45%和41%,其中,贪污贿赂大案120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36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亿余元。查办了原太原市科技局局长王某某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王某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办行政执法人员47人、司法工作人员13人。开展“百日追逃”专项行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8人

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果。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94件230人(含积存),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202人。侦查办案中,坚决摒弃“单纯办案、就案办案”的陈旧观念和习惯做法,牢固树立“办案维护稳定、办案促进发展”的全局思维;注意把握办案的时机、方式、方法和力度,对职务犯罪举报线索认真分析、全面评估,审慎启动侦查程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对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六个界限”,严格做到“六个不轻易”、“六个严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创新预防机制,构筑检察防线。认真执行《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深入机关、企业、农村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137次,发放各类资料3万余份(册),制作预防警示图版100余块,受教育人员2.6万余人。在阳曲县院成立全省首家农村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已举办6期集中培训。创办预防职务犯罪专刊《检察防线》,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全社会参与预防工作积极性。结合办案,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2份,帮助发案单位完善管理制度48项,改进预防措施116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54次,有关部门根据查询结果对4家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为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省检察院部署,全市检察机关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工作。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知名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逮捕必要性评估、非法证据排除、诉讼权利保障等十八项工作机制。去年11月,省检察院组织全省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对太原检察机关的探索实践成果进行现场观摩。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多家主流媒体相继报道,其他省、市70个检察院500多人次来我院观摩、交流。

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刑事侦查监督方面,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08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19件;书面纠正违法755件,依法追捕276人,依法追诉119人;开展对公安机关经侦案件和“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察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对认为确有错误的71件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方面,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335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或提请抗诉68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发出检察建议6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56件,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5件9人。

五、着眼有效履行职责使命,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严明纪律,全面加强检风检纪深入推进太原城市核心价值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以“明确五大任务,深思十个问题,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省检察院向全省推广了太原检察机关的做法。坚持严字当头、领导带头,对日常工作、办案纪律、警车管理和禁酒令等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不定期检查,警示谈话7人。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组织全市检察干警进行军事训练,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三查纠三树立”活动,强化纪律作风养成。深入开展“下基层、访民情、办实事”以及结对帮困、公益服务等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学训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初见成效。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创建学习型检察院2012-2015年行动规划》、《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办法》等制度,将组织部门规定的学时要求翻番并将学习情况与干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在局域网开设院领导推荐书目专栏,为干警购买图书260余种,召开4期青年干警读书交流会举办“太原检察讲坛”7期,“道德讲堂”3期。倡导领导干部领题调研,23项学习研究成果获得省检察院表彰,占表彰总数的41%。开展大规模培训,举办全市侦查技能培训班,组织干警参加各级专项培训267人次。深入落实“351”人才工程,培养全省检察业务专家5名、检察业务尖子39名、办案能手109名。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梳理古今典型事例,用PPT演示文稿对太原城市精神进行阐释,提升干警热爱太原、建设太原、奉献太原的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并多次主动向省内外来宾介绍龙城历史、宣传太原今天。省委组织部在“山西干部在线学院”首页刊登了我院创建学习型机关的经验做法,向全省宣传推介。

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对标一流、创先争优”总要求,借鉴“5W1H”和“一事一表”工作方法,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建账、查账、交账”制度。实行工作周报和阶段工作分析会制度,定期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细化工作标准和流程,以具体促落实、以具体求创新、以具体见实效。成功举办全国检察机关公诉质证专题研讨会,与中国政法大学签署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议,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第一批实验基地中的唯一省会城市检察院

六、强化内外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之下,主动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创新代表联系方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和《分片联系代表方案》,开展点对点联系,不断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全年共向两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代表视察40余次。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案件、事项已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复。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和“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深化检务公开,建成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开通12309服务热线。在重要制度制订、案件质量评审、阶段形势分析、重大活动开展过程中,主动邀请各界代表参与,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320人次到检察机关实地参观、座谈交流。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方面的重要作用,22起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并依法办结。

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全面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推行和完善网上办案流程管理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办案责任规范办案程序。高度重视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建立完善办案督察和不立案事后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制度,依法审查县级检察院报请逮捕57件61人,审查并报请省检察院决定逮捕12件13人,没有发生错捕、漏捕

七、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抓特色、出亮点、创品牌,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及重点创新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阳曲县院、娄烦县院顺利完成“小院整合”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巡视工作,完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述学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以创建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建设与应用示范院为契机,全面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在办案工作区安装高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在2个看守所安装远程提审系统,完成检察专线网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建设并通过省级保密测评。根据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办案系统软件全面升级。制定《重大案件后勤保障办法》,提升重大案件同步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2个集体、41名个人荣获国家级、省级奖励(其中国家级表彰奖励8项),服务大局、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的经验做法被上级机关推广,全市检察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蓬勃向上的良好局面,在争创一流征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宽,措施还需进一步细化,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还有差距,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质量和效果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不相适应,查处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还不够多;四是随着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对此,我们将创新思路,深挖潜力,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全市检察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市加快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市检察机关“三比一创”活动的提升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按照“1115”总体思路要求,着力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检察工作融入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中来思考和谋划。围绕“项目推进年”,严厉打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破坏生产经营、影响投资环境的刑事犯罪;注重查办和预防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行政审批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保障和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美丽太原”建设。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力推进“平安省城”建设。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省城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等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重点打击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环境;坚决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经济犯罪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促进“平安省城”建设。

三是以贯彻“两法”为契机,全力推进“法治太原”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强化公正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从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施“阳光检务”工程,按照法律规定,实现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的全过程、全方位公开,以公开促公平、赢公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形成崇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坚持惩防并举,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项侦查行动。完善举报机制,规范线索管理,加强对举报人的司法保护。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查处,对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建立侦查资源共享平台,提升办案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注重典型案件剖析,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推进预防建议制度,促进惩防体系建设。

五是以一流目标为引领,全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树立检察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继续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严格执行省检察“十个严禁”规,对检察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锻造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凝心聚力、创先争优,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服务和保障我市率先转型跨越、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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