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检察机关“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宣传员典型事例——迎泽区人民检察院高春光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事迹简介】

2014624,我院针对在“一村一警”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决定专门举办第一期检察法律讲堂。郝庄镇34个自然村、6个社区近120位村、社区干部参加了法律讲堂。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政治协理员王林旭同志就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我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桑丽萍把民法通则、婚姻、继承等相关法律中涉及人民群众的常见法律规定,结合“一村一警”走访中发现的这些问题和社会现象,通过案例分析,让大家直观地去了解枯燥的法律条文。

【处理办法】

通过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共和国婚姻法》等的相关规定,明确了“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如果“出嫁女”、“入赘男”为被征用土地的承包经营者的,其理所应当地有权获得土地征用补偿费。我们所讲的13个案例中的现象,都是最贴近群众生活、最常见但是最容易让人忽视的,也最容易引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乃至村民与村委会纠纷的现象,尽管法律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日常处理起来又很容易发生错误。因此,我们在讲解中,一会儿讲法条,一会儿讲案例,一会儿进行分析,一会儿发表评论,有灌输,有互动,互相穿插,生动活泼,言简意赅,非常吸引人,自始至终课堂秩序井然。

【处理成效】

我们开设第一期检察法律讲堂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实实在在地学到一些法律知识,确实有所收获。近120位村委会和社区的干部们在听讲过程中积极思考,热烈讨论,课后纷纷表示收获很大,学会了处理类似事情的方法,对今后的工作也有很大启发,请求今后多开设这样的法律讲堂。

【事例感悟】

    检察法律讲堂和“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的开展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贴近群众,使我们与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切实落实“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的各项措施,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大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力度,不断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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