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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
时间:2023-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检察机关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直机关工会批复,12月20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金长城出席会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志峰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第五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及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按照基层工会选举章程投票选举产生了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金长城同志代表院党组对第五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向新当选的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表示祝贺,并对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提出要求。

一要强化思想、提升站位。充分认清工会是在党的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要时刻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政治引领,担起政治责任。

二要珍惜荣誉、履职尽责。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产生充分体现了院党组的认可和群众的信任,要不负众望,履职尽责,想方设法为职工排忧解难;要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增强凝聚力,弘扬正能量,让职工真正有归属感、成就感和获得感。

三要定量机制、规范管理。工会委员要统筹好兼职与专职的工作关系,加强学习培训,开拓眼界、提升能力;工会委员会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制度监督,依法用好、用足、用活政策,管好经费,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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