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通过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深入贯彻“六权治本”要求,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充分激发检察工作发展活力。
(三)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公正司法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由市本级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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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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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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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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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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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小计) |
4334.4 |
公共安全支出 |
37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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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
4334.4 |
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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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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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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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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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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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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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2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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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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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
11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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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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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
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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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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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至“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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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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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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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4334.4 |
支出合计 |
43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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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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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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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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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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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支出 |
4334.4 |
3369.1 |
9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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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
4334.4 |
3369.1 |
9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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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1.39 |
5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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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01.39 |
5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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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24.41 |
12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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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
116.39 |
11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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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
8.02 |
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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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334.4 |
3369.1 |
9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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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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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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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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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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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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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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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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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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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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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43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334.4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4334.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70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41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16.39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02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59.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7.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4334.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人员经费2626.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42.67万元,项目经费965.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369.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等;项目支出965.3万元,包括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等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在职人员工资1784.05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501.39万元,医疗保障124.41万元,其他人员经费28.22万元(养老、失业保险),计划生育奖励10.86万元,其他177.5万元(加班工资98.52万元,聘用人员工资78.98万元);办公费42.4万元,印刷费18.55万元,水费7.95万元,电费26.5万元,邮电费29.15万元,供热费120.3万元,物业管理费21.86万元,差旅费45.05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25.46万元,接待费7.95万元,工会经费25.46万元,福利费10.73万元,公车运维费332.1万元,事业定额10.07万元,老干部订报费4.14万元,零星购置5万元;项目支出965.3万元。(用于检察业务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