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理念与办案技能提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学习小结
为培养良好的司法执法理念,有效提升自身办理案件的水平,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时间虽短,但给我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五天的课程,我认真聆听了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最高检的教授和检察业务专家们的授课,对刑诉法和民诉法修改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层次地理解;认识到信息化给侦查工作带来突破性地影响;对历次检察制度改革有了一个全面地认识,并对当前检察制度发展方向有了一定地了解和展望。通过培训,开阔了我的知识视野,令我对建设法治中国这一理论命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提升了我们能够运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自信心,受益匪浅。现就以下两方面谈一谈自己的体会:
一是以客观的、公正的态度做好检察业务工作
人们的观念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都是随着自身的经历渐进式地接受,波浪式地提升,尤其是通过一些高质量的培训学习,提升效果会更加地明显。对比十年、二十年前,我们的执法理念已经提升了很多,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人类社会进步过程中,观念革新是最重要、最基础也是最难推进的,正如百年育人的道理,要改变一个社会的观念,需要同时生活在一个时代的三代人的一致认同才能真正实现。在我们检察机关,尤其是我们从事控申工作的同志,自身观念不仅在纵向上影响单位的同事,横向方面还会影响到来我们窗口办事的人民群众,因此,在我们工作中就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秉着一颗公道的心。在接待群众的过程中多一些体贴和耐心,复查案件时严格把握客观和公正的标准,为人民群众理顺刑事申诉这一诉讼救济的重要途径,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申诉的过程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无愧于“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誓言。
二是以严谨的、科学的精神搞好检察理论研究
之前,总有一种错误的认识,即能够严格执法办好案件就行了,办案中遇到问题翻书、上网找依据就可以了,我们作为基层检察人员言轻力单,水平有限,研究理论的问题有专门的人去做,我们采用拿来主义就好了。经过此次培训,深刻地认识到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尤其是听了徐鹤喃老师讲的理论调研对检察制度以及业务发展的影响,之前许多检察改革理论创新,都是来源于实际工作中,自下而上地形成理论,从而推进立法。我的理解是,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又为实践服务,脱离了理论的实践是机械式地执法,脱离了实践的理论无异于纸上谈兵,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提升。回头想想我所从事的检察工作,从公诉二处到现在的控申处,总会面对不同特点的案件,其实有时也有过想琢磨点东西的念头,但都没有去做,正是由于缺少这种严谨的科学的精神。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在踏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注重总结,勤于思考,不断提高检察理论研究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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